索 引 号:005303350/2018-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23 | 发布日期:2018-08-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司法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指导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政治部6个科室,下设17个乡镇办司法所。属于行政单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77名,(行政编制51人,全供事业人员68人,经费自理8人,离退休24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7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18.9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357.16万元,增长20.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数据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2,06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64.5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2,08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03万元,占53.50%;项目支出968.20万元,占 46.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18.9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357.16万元,增长20.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数据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4.80万 元,增长21.9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情况变化。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1,890.35万元,占90.78%;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22.74万元,占5.8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22.74万元,占1.09%;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46.40万元,占2.2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9.89万元,支出决算为 2,08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 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化,主要是行政人员调出与招录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二是跨年度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64.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工作投入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0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99.87万元,增长36.83%。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数据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49.78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 364.2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项目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1万元,支出决算为 20.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 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47万元,占 93.26%,完成预算的9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41万元,占6.74%,完成预算的99.79%。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未发生此类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20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函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64万元,下降31.4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司法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0个、来访人员1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科学合理使用预算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预算和财经制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明细进行分类核算,以便于实际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对比、分析。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近几年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合理测算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执行预算控制。
二是坚持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强预算绩效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在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本单位预算及其绩效评价结果,接受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监督,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的责任意识和支出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高度重视对项目评价工作的领导,能够及时有效开展绩效监控工作,促进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充分认识和发挥预算绩效管理作用,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
三是认真对待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工作,认真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25万元,较2016年度 增加87.32万元,增长31.5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对司法所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 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期末,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司法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