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42/2018-0007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市场,监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24 | 发布日期:2018-08-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8年8月2日,消费者魏先生来到荥阳市工商质监局12315中心,称其女儿魏百惠于7月28日下午在荥阳市商隐路上的郑州香堤湾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奥帕拉拉水上乐园游玩,晚上八点左右坐了大型充气水上滑滑梯,从上坐着到下面,没有安全措施,直接冲下去进入水池,眼睛进水了,看不到周围的情况,就被背后的人撞击,撞击后头晕,背部腰部剧烈疼痛,后去医院急诊后拍了CT,诊断为脊柱第一节压缩性骨折便住院治疗了,现一直在住院治疗,刚开始工作人员还照面,现在就医药费用、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一切赔偿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双方发生争执,为此魏先生代表女儿来到投诉中心大厅,请求中心人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投诉中心人员首先对该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经调查,该公司证照齐全,属于合法经营。遂通知双方进行调解,经详细了解,魏先生所述情况属实,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四十九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经过执法人员多次与被投诉方进行沟通,最后达成一致,魏先生女儿在住院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都有被投诉方承担,另出院后的误工费、营养费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均有被投诉方承担。魏先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