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方案

索 引 号:317477675/2018-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24发布日期:2018-08-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方案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

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方案

为落实郑州市、郑东新区关于加强省会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8〕20号)和《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郑东办〔2018〕65号),结合辖区交通管理现状,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半年的集中治理,使当前突出的交通出行乱象、停车乱象等得到有效遏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初步建立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杨桥办事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策划、协调、组织、督办、检查,以及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车辆,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顽疾。我办事处要坚持常态化整治,持续不断高压治理。要借助网格化管理优势,以杨桥办事处驻地南北主干道,东西次街道重点整治区域,加大对以上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交警五大队

责任单位:万滩村

2.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开展集中行动,严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对查扣的人员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使交通违法者受到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

3.严厉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两牌”(假牌、套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四乱”(乱停车、乱变道、乱鸣笛、乱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要切实把警力部署到一线,部署到街面,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

4.严厉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超速、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对渣土车、水泥罐车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究肇事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借助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做好渣土车和所属清运公司信用评价计分管理上报工作。

牵头单位:交警五大队、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

责任单位:环保所、发改统计办,6个行政村

5.严厉打击“黑渣土车”违法行为。推行常态化联合执法,交警、城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改进路面执法勤务模式,每周不少于2次于晚8时至次日早8时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重拳打击未办理运输核准手续从事运输活动的“黑渣土车”,对违规车辆要“发现一辆、滞留一辆、处罚一辆”,对报废、拼装渣土车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

牵头单位:交警五大队、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规范管理

1.明晰部门职责,形成依法监管合力

(1)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督管理。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要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格处理。

责任单位:工商部门

(2)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鉴于辖区超标电动自行车存在一定数量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制度,过渡期为3年。过渡期内凭临时通行标志上道路行驶;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

(3)加强对加装、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治理。由质监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领域加装、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销售加装、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

(4)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环境危害的认识。加大对废旧电池的回收监督管理力度,出台相应的鼓励回收措施,全力做好电池的有效回收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所、经济办

(5)加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质监、工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行为的监管。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治理;由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在四环内禁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环卫等特殊车辆以及其他需要临时进城的车辆,实行登记管理,统一外观标识,加装限速装置,参照非机动车管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交警五大队

(7)积极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张贴公告、广播等宣传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广泛宣传市政府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纳入2018年民生实事的重大惠民举措,开展登记上牌的目的、意义和措施、渠道;大力宣传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购买驾驶“超标”“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和典型案例,取得社会各界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进行登记上牌;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环保所、中心学校、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交警五大队、质监部门、工商部门,6个行政村

2.落实惠民举措,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

(1)配合郑东新区做好全市统一工作平台搭建,确保实现“信息采集、智能防盗、智能纠章”等主要功能。

牵头单位:交警五大队

责任单位:财政所、经济办、质监部门、6个行政村

(2)配合郑东新区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交警五大队

责任单位:经济办、质监部门、6个行政村

(3)有序开展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登记上牌服务点全面开展防盗车牌和相关设备的登记安装工作。集中登记上牌期间,车主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相关购买证明,就近到安装服务点免费登记上牌,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的限制。

牵头单位:交警五大队

责任单位:经济办、工商部门、质监部门

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

(1)加强登记上牌长效跟踪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登记上牌管理工作,通过增设牌证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销售登记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利,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登记上牌,并对违规销售、使用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经济办、工商部门、质监部门

(2)严格路面交通管理。集中登记结束后,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执勤,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占用机动车道、超速、逆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无牌上路行驶且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依法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上牌。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

(3)加强治安安全管理。公安治安部门要组织民警深入村内、单位,对在用电动自行车进行摸底排查,开展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治理和宣传。公安刑侦部门要研究建立电动自行车被盗后的应急侦查、追回、返赃机制,开展打击专项行动,依托科技防盗,打团伙、破串案,提炼固化新型技战法,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综治办、龙子湖公安分局杨桥派出所

(三)开展辖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幼儿园、中小学、集市等周边停车乱象治理。杨桥中心学校要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停车乱象治理工作,引导接送学生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文明出行公约,安全文明出行。各行政村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加强校园周边停车管理,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交警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乱停车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杨桥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六个行政村

2.严格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沿街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对门前责任区车辆停放实行“三包”(包依规停放、包停放秩序、包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精细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万滩村

(四)提高市民素质,倡导文明出行

1.健全文明交通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在交通安全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任务,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交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普法宣传和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杨桥中心学校,六个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2.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不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曝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人员密集的街道、集市等场所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鼓励社会力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创建办、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环保所、杨桥中心学校,六个行政村

3.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扩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协勤机制,强化志愿者培训,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和各重点场所工作人员义务参与交通执勤。

责任单位:党政办

配合单位:交警五大队

4.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与传播活动,倡导“文明用车、安全出行、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文化。加强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平台等网络阵地建设,搭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文化产品共享平台。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交警五大队、环保所、杨桥中心学校

5.落实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在校学生、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广大居民等不同群体的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把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信用建设,将严重违反交通秩序行为人,在信用郑州网公示。探索建立交通违法与单位评优、文明家庭评选挂钩等制度。

牵头单位:党政办、统计办、交警五大队

责任单位:财政所、司法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协同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网格化社会治理,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依法监管,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全面做好本系统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在杨桥办事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和部门优势,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打击专项行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三)标本兼顾,长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创新的方法手段,推进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杨桥办事处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于2018年11月底前初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附件: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道路

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汤波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张建民  党工委副书记

赵小虎  人大工委主任

张  强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王  伟  副主任

          杜银辉  副主任            

王刚强  副科级干部       

              张忠林  副科级干部

成    员:田少科  办公室主任

              张文峰  财政所负责人

              娄秀芹  劳动所负责人

          李  强  经济办负责人

          王长彬  环保所负责人

张  涛  创建办负责人

              牛  岭  杨桥中心学校校长

              魏希峰  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长

              李  娜  综治办、司法所负责人

石军有  万滩村支部书记

娄和田  娄庄村支部书记

朱翠玲  孙庄村支部书记

郝增林  永定庄村支部书记

杨学丙  杨桥村支部书记

肖青坡  台肖村支部书记

徐成聚  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杨桥派出所所长

刘传勇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五大队第七中队中队长

马建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白沙工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精细化管理办公室,由杜银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交警七大队  中队、党政办、经济办、环保所、综合执法局杨桥中队、创建办、精细办、工商分局白沙工商所、质监部门抽调精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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