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37439/2018-001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商〔2018〕230号 | 成文日期:2018-08-24 | 发布日期:2018-08-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满足居民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豫商办文〔2018〕38号)精神,现将郑州市2018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以“提升品质供给、推动消费升级、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为主题。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打造商品和服务品牌,引导生产供给,引领消费趋势,培育消费热点,推广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10月10日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大力开展“双节”促销活动。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组织商贸企业、行业协会、品牌消费集聚区,结合本区域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举办涵盖商品、文化、休闲、娱乐、旅游、体育等领域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完善商品供给,促进市场消费。鼓励商贸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第24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第二届中国(郑州)好粮油产业博览会等活动。
(二)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对接,推广地方优质特色产品,培育地方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品牌商品、进口品牌商品和各地特色美食等,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供给能力;加强与电商平台、新型媒体等对接,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商旅文、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加强与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等消费理念对接,推动消费可持续发展。
(三)努力扩大郑州品牌商品供给。优选一批地方特色产品,培育一批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和产销对接会,鼓励在大型商场超市、机场、高铁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加油站、电商平台设立本地特色产品专柜专区。引导流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深入挖掘老字号传统技艺、品牌内涵和文化资源,鼓励老字号企业充分运用现代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不断开发特色产品和服务。
(四)认真做好信息服务。密切关注活动期间消费市场动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分析产销形势,把握消费热点,切实找准市场需求,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引导居民消费,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商务局成立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商贸处、市场运行处、市场处、特商处、电商处、秩序处、安全办、会展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和总结。
(二)创新活动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强化创新,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形成消费促进品牌。要加强组织创新,强化部门间、行业间的协作联动;加强内容创新,着力促进品牌消费、服务消费;加强形式创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推广新业态、新模式。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在传统媒体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活动信息和成效的宣传。要结合消费特点和活动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宣传,积极引导消费需求和供给,提高供给的有效性。同时,积极倡导科学、绿色、共享、简约的消费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四)加强安全保障。各县(市、区)要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落实安全责任,特别是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活动场地消防设施、公共电梯、疏散通道等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30日前将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报市商务局商贸处;10月15前报活动总结、图片及成效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王鹏业:67185865
邮箱:zzswj405@163.com
附件:2018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成效统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