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737405897/2018-0002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27发布日期:2018-08-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4、依法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

5、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探索建立食品药品领域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系统平台工作。

9、指导乡(镇)区、办事处和基层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区、办事处和基层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2、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3、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1.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人员情况如下:

1、编制人数135名: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共135名,行政编制37名,全供事业编制96名,工勤编制2名。

2、实有在职人数125名:行政人数34名,工勤人数2名,事业全供人员77人、事业自收自支人员12人。

3、离退休人数11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1427.39万元,支出1304.54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6年分别增加451.3万元和323.94万元,分别增长46.24%和33.03%。主要原因:一是食品安全事务的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427.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3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30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85万元,占46.60%;项目支出696.68万元,占53.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427.39万元,支出1304.54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46.24%,支出较上年增长33.03%。主要原因:一是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的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7%。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2.57万元,增长41.51%。主要原因是一是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的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4.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万元,占0.58%XX%;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7.86万元,占97.22%;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占2.2%。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其中: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125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2.医疗保障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1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28.67万元,支出决算为2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7.61万元,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卫生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4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136.29万元,下降18.32%,主要原因:人员的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3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保险费以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6.06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 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二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监管任务加重造成部分车辆负荷增加,老化严重停止运行等原因。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绩效工作安排,我单位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基本达到年初工作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48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8.83万元,增长29.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监管任务加重;二、临时人员涨工资。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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