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758395704/2018-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27发布日期:2018-08-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隶属登封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和命令;在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各项行政工作;管理本区经济工作和村镇建设,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和民族、宗教事务;负责对全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培育发展全区市场经济体系、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及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基层建设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尊重和维护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管委会机关及7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是: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办等7个办(所)中心。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50.5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5.52万元、706.30万元,增长2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45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9.75万元,年初结余0.7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44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76万元,占21.80%;项目支出2696.92万元,占78.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49.75万元,支出3448.68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25.67%,主要原因是矿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造成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36%。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3.44万元,增长22.35%。

2、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36万元、公共安全16万元、教育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1.17万元、医疗卫生20万元、节能环保1383.7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88.48万元、农林水事务299.0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1.94万元。

3、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34万元,支出决算为66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社保等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拨入民政低保等资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总决算为1383.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煤矿关闭奖励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总决算为788.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梁庄、刘楼拆迁补偿款增加。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总决算为2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林业资金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8.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完成预算的92.6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车辆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具体情况如下: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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