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20/2018-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28 | 发布日期:2018-08-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维护汛期的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郑州市物价检查所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自8月27日开始,组织力量开展汛期重点商品市场保供稳价专项检查。
一、此次检查发改委将组织检查所执法人员成立3个检查组,重点检查粮油肉禽蛋奶等民生商品和相关防汛救灾物品价格;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加强提醒告诫。发放《关于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经营单位认真遵守价格政策,不得出现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将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三、畅通举报渠道。密切关注举报动态,及时受理、解答群众有关市场价格的咨询和投诉,第一时间处置应急突发性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汛期期间,市发改委保持常态化工作态势,密切关注群众生活必需品、相关防汛救灾物品等价格情况,加强监管,开展不间断的市场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发改委 时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