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19/2018-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登人社〔2018〕113号 | 成文日期:2018-08-28 | 发布日期:2018-08-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区)办,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我市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我市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1、突出学习宪法。
2、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及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
3、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学习形式
1、日常学法。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每位国家工作人员要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2、法治培训。各单位要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要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3、突出重点。通过向上级反映、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务员培训平台建议,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在公务员网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治知识纳入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培训考核的范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评等方面,增加法治培训的份量。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责落实,要加强法治教育的舆论宣传,要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把学法用法贯穿于“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整个过程。
市人社局将对各单位法治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单位要于每年3月上旬报送本年度法治教育培训计划,每年7月10号、12月10号前将法治教育培训活动半年、年度总结和相关纸质及影像资料等报送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地址:西楼三楼308室 电话:62831803。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