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369/2018-0007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宣政〔2018〕110号 成文日期:2018-08-29发布日期:2018-08-2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登防安〔2018〕31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9日

 

                                                                                                    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8.25”火灾事故及我市7.18盛达账表文具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全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要求立即整改,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全镇人员密集场所防御火灾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炎军

副组长:各班子成员

成  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三级网格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陈中兴为办公室主任,钟俊伟、陈天恒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

三、明确职责

(一)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娱乐场所、旅游等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二)民政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

(三)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家乐(民宿)及扶贫项目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四)经济发展办负责各企业和企业在建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五)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各居民社区的消防安全。

(六)市场管理所负责商场及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

(七)统战负责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

(八)安监负责煤矿企业的消防安全。

(九)各村负责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单位。

各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各责任单位由主抓的领导负责牵头,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18年8月29日至10月31日。

五、检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宾馆、招待所、饭店、卫生院、养老院、桑拿洗浴、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公园、旅游景点、车站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检查内容

(一)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单位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重点建筑工程防火。检查重点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安全施工。

(四)安全疏散。检查疏散通道、应急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安全出口是否有明显标志。

(五)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是否定期检测。

(六)安全用火用电。检查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

(七)微型消防站及消防队伍建设。检查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情况;检查消防队伍的建设情况及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检查消防人员的值班情况和履职情况。

七、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召开会议,层层动员部署,逐级组建领导机构,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至10月19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镇政府工作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镇政府组织联合检查督查,分析通报问题。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经验做法。

八、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纠。督促专项检查范围内单位场所对照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检测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定期清洗油烟道、集中培训全体员工和职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做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舆论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在各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板报上设立消防专栏。开展面对面消防教育,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及火场逃生知识。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倒逼隐患整改。

(三)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坚决确保辖区内无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联合检查。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办公室牵头,从党政办、派出所、安监所及责任单位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对我镇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治理。要重点对员工、学生宿舍、单位食堂、后厨、会议室、报告厅、生产车间、仓库、锅炉房、设备机房等重点部位逐一检查,对单位消防主体责任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情况、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重点问题逐项细查。

(五)依法督促整改。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及时下发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用好关停、查封、行政拘留等措施,从严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实施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镇人口密集场所领导组提请镇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行业部门。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镇政府,制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七)开展集中约谈。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相关部门,镇政府将“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场所,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八)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夏秋季火灾防控工作及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动、联查联办,充分运用三停、罚款、查封、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严惩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尤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的,严格实施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关停一批、取缔一批、拘留一批,强力督促隐患整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村、各有关单位每周要对辖区内或责任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周四上午九点前上报宣化镇消防安全检查表。人员密集单位也要开展自查,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人员密集消防专项检查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反馈进展情况。通报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确保我镇无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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