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报表

  • 索引号:005267345/2018-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关键词: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22
  • 发布日期:2018-08-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报表部门决算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全区八个办公区(机关大院、陇海路、伊河路、计划路、百花路、文化宫路、岗坡路、市场街办公区)和四个家属院(华山路、桐柏北路、汝河路、伊河路)的日常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1.八个办公区的水、电、暖、电梯、通讯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安保洁工作,四个家属院320户的物业管理工作;

    2.全区155个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主管单位68个,二级机构87个,共有用能人员3800余名;

    3.区直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核销;

    4.办公用房整修调配;

    5.公务车辆管理;

    6.机关大院干部职工就餐,公务灶接待;

    7.区直机关集体户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九个职能科(室)

    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财务科、膳食管理科、节能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安全设备科、安全保卫科和公车管理科。

    第二部分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974.66万元,支出总计2974.6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8.82万元,下降6.85%。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7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4.31万元,占99.9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5万元,占0.01%。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9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38万元,占35.08%;项目支出1931.28万元,占64.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74.3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6.71万元,下降6.50%。减少主要原因: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4.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6.71万元,下降6.5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6.13万元,占95.0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8万元,占1.8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9.64万元,占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0.45万元,占2.3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31万元,节约7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分解执行,修旧利废,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19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紧缩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60.95万元,支出决算为89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4.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3.93万元、津贴补贴437.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94万元、退休费31.52万元、抚恤金12.47万元、住房公积金70.45万元、采暖补贴14.74万元;公用经费4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29万元、印刷费10.37万元、咨询费4.06万元、维修费4.63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7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低碳出行,减少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65万元,下降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低碳出行,减少出差频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26万元。2017年8月份公务用车报废,现有的支出为外出办公事加油。2017年末,中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85万元,比2016年增加111.68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标准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2.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刊物发行收入,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是指中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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