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卢店镇亚辉预制件厂年产3万米混凝土预制板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17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30发布日期:2018-08-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卢店镇亚辉预制件厂年产3万米混凝土预制板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卢店镇亚辉预制件厂

年产3万米混凝土预制板项目

登封市卢店镇卢南村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年产3万米混凝土预制板。主要工艺:原料(石子、大沙、水泥)→搅拌→传送→挤压→成型。

运营期:

1、废气:项目水泥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料、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三面封闭,经集气罩收集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装卸、堆放粉尘设置洒水喷淋装置;道路运输粉尘,车辆上方加盖篷布,道路硬化,道路两旁设置绿化,路面定期洒水;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表3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建成投产后,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洗漱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风机进行基础减震并安装隔音罩。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和粪便。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粪便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运走用于农田施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附件
  • 登封市卢店镇亚辉预制件厂年产3万米混凝土预制板项目(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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