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9-0000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2018】第7号 | 成文日期:2018-08-30 | 发布日期:2018-08-30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公告
2018年第7号(总第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4月3日至6月15日,对郑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是郑州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县级,财政全供、一级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情况: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本市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机关行政编制为74人,实有66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人,实有6人。下属二级机构四个:郑州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副县级)、郑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正科级省参公单位)、郑州市统计局数管中心(正科级市参公单位)、郑州市统计局培训中心(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统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了预算编制不细化、无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
1.统计专项经费预算科目无下设科目,预算科目不细化。
2.2017年统计局中央预算经费中支出培训费179302元,未纳入部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培训项目。
(二)无预算支出劳务派遣费用104817.51元
2017年度,市统计局劳务派遣费用104817.51元,计入中央预算人员经费中。
(三)无预算购置办公设备74211元
2017年度,市统计局及下属二级机构无预算列支购置89台空气净化器,计74211元。
(四)对下拨资金预算监管不到位
市统计局下拨各县市区中央经费中包括中央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经延伸审计,2017年新郑市统计局将中央事业人员经费用于临时人员工资和统计办公经费共计80000元。
(五)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
1.该单位未落实差旅费报销流程。
2.市统计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未进行验收的现象。
3.2017年12月第83号凭证列支5775元,用途为印刷费用,未履行审核程序。
4.市统计局2017年12月第114号凭证支出培训费用9920元,所附《培训申报审批表》仅有分管领导审核意见,未经领导审批,履行审批程序不完整。
(六)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市统计局在公务采购活动中存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后报销的情况。
(七)合同签订不规范
市统计局2017年2月21号凭证、4月18号凭证所附公务印刷采购合同中,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生效条件签章。
(八)原始凭证不合规
1.市统计局在采购办公用品、慰问物品时,存在无明细清单的问题。
2.市统计局下属培训中心采购办公用品1758元无明细清单。
3.市统计局存在办公固定电话费、车辆租赁支出无明细清单的现象。
(九)会计核算不合规。
市统计局2017年12月第1号凭证支出培训费58280元,所附开支的培训项目时间跨度为2017年2月至11月,共计39个培训会议,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十)会议、培训组织不规范
2017年度,市统计局存在会议通知时效性差的现象。
四、郑州市统计局整改情况
郑州市统计局按审计要求期限进行了积极整改了,召开了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审计问题整改事项。郑州市统计局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