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以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对郑州红门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申请审核,申请提交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请人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9月6日前署真实姓名举报,举报电话:12388
经营者名称 | 郑州红门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刘云贵 |
企业地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29号 |
申请事项 | 粮食收购资格核准 |
许可证编号 | 豫0020045•0 |
特此公示
郑州市粮食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