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中原一中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0525232X/2018-00064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关 键 词:物价,价格,收费
文    号:郑价审函〔2018〕35号成文日期:2018-08-14发布日期:2018-08-31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中原一中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中原一中实验学校:

你校《郑州中原一中实验学校(小学部)收费申请》(郑中原一中实验〔2018〕3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中原一中实验学校(小学)教育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8〕19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小学学费16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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