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50/2018-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31 | 发布日期:2018-09-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8月31日上午,荥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在市农委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了郑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精神,听取各乡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直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天柱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党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朱天柱强调,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书记工程”,乡(镇)办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要把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力量,全面投入。二要在推进措施上再强化。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干部包村责任制,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清产核资、成员认定等关键环节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为改革顺利推进扫清障碍。要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乡镇(街道)要负起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责任,第三方指导服务要贯穿始终,村组工作人员要发挥地缘清、人缘熟等基层工作优势,因势利导,主动担当。要充分发挥老支书、老村长、老会计、老党员、老组长“五老”和村民代表的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全程宣传、全程监督。要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每月进行进度通报,对落后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确保工作落实不走样,工作进度不滞后。三是工作进度要加快,质量要保证。在确保改革质量的同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确保进度服从质量,不急于求成,不留后患。
各乡镇(街道)分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副职、产权制度改革具体负责人,林业局、国土局等9部门主管副职,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