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25期)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587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案件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市场,食品,药品,证照吊销,案件查处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9-03
  • 发布日期:2018-09-03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8-09-03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25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救济渠道

    1

    (郑)食药监药罚〔2018〕69号

    李文冲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李文冲

    412724199006018000

    李文冲

    李文冲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非法财物。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7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郑)食药监药罚〔2018〕70号

    郑州瑞龙国药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劣药“槟榔”案

    郑州瑞龙国药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1410100670060037H

    陈延

    郑州瑞龙国药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劣药“槟榔”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17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郑)食药监药罚〔2018〕71号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梭路店经营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梭路店

    91410100MA454MD38W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梭路店经营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9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郑)食药监药罚〔2018〕72号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水云苑店经营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水云苑店

    914101005651270000

    范丽丽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水云苑店经营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8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郑)食药监药罚〔2018〕73号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乐路店销售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乐路店

    91410105MA3XB1D67J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乐路店销售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9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

    (郑)食药监药罚〔2018〕74号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914101005651270000

    范丽丽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非法财物。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9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

    (郑)食药监药罚〔2018〕75号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杨桥村销售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杨桥村

    914101005651270000

    赵文磊

    河南省福乐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杨桥村销售劣药“感冒退热颗粒”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8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

    (郑)食药监药罚〔2018〕76号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复方枇杷止咳颗粒案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914101007126437000

    田超华

    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复方枇杷止咳颗粒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1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

    (郑)食药监食罚〔2018〕39号

    中牟世纪花园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的“五香牛腱”案

    中牟世纪花园超市有限公司

    9141012269870421X1

    李梦银

    中牟世纪花园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的“五香牛腱”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8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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