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国资监管职能 全面加强国企监管

索 引 号:68075004X/2018-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关 键 词:国企,监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07发布日期:2018-09-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履行国资监管职能 全面加强国企监管

根据省、市以及我区的有关要求,近日,财政局国资处组织兴港公司、建投公司、投资担保公司和大都市研究院负责人召开国资专项工作推进会,重点围绕区管国有企业“帮圈文化”专项排查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落实情况。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区、全局“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区管国有企业全体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排查是否存在六类“帮圈文化”问题,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同时就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实施方案等作出安排。会议要求,区属国有企业要立即行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排查,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掌握基本情况和数据。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领导责任,发动员工全员参与,切实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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