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道设施维修维护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99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07发布日期:2018-09-07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9-08废止日期
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道设施维修维护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道设施维修维护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EC-A20180912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道设施维修维护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道设施维修维护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 
1.2入围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三年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入围单位数量:4家 
1.5招标范围:入围年度内突发性的河道护坡、马道、护栏等设施维修及其他零星工程施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必须是2018年1月1日以来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5.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5.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 
3.1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3.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3.3.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的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3.3.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3.3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3.3.5投标人针对本公告第2.4条出具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3.6投标人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3.3.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8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3.3.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3.3.1~3.3.9款应根据“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⑶、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⑷、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⑸、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7.2招标代理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 
联系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红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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