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结果的公示

索 引 号:416193002/2018-0000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荥阳市畜牧局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10发布日期:2018-09-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2018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2018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科教〔2018〕10号)、《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通知》(豫牧人〔2018〕18号)和《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牧畜〔2018〕29号)文件要求,围绕我市生猪主导产业,对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进行了遴选,产生了初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遴选范围。全市年出栏规模达1万头的生猪养殖企业。

二、遴选条件。1、技术力量:具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满两年的技术人员2名以上,有技术室、基本的繁殖和兽医等检测条件。2、培训条件:能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举办观摩、展示活动,现场培训养殖场户。3、科技协作:至少与1个市级以上畜牧业科研或教学单位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建立专家对口帮扶制度。4、有较完善的生猪产业发展规划,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5、省级以上种畜(禽)场、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合作社)、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

三、遴选程序。试验示范基地由企业自愿申请,由项目专家组评审确定后,经荥阳市畜牧局批准公示,并报省畜牧局备案。

四、遴选结果。2018年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1个,河南雄峰斯格种猪有限公司,位于广武镇张河村,养殖规模11000头。该场为父母代种猪场。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诚邀社会各界对以上初步遴选结果进行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至荥阳市畜牧局。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4日

热线电话:64629516    64629575

 

荥阳市畜牧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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