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8-001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公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10 | 发布日期:2018-09-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登封市2015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18年10月15日14时30分举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内容是登封市城区及10个建制镇区的级别及基准地价,听证事项为我市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登封市区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市土地市场建设或基准地价相关情况,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http://public.zhengzhou.gov.cn)登封市国土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听证申请表,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8年9月25日。报名结束后,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2831676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 9 月 10 日
附件:登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听证申请表
登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听证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
申请人单位 | 行政区 | |||
申请人住址 | ||||
申请人身份证号 | ||||
申请参加听证原因: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