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5418/2018-002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13 | 发布日期:2018-09-1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中牟县统计局从“四个维度”入手,通过多种措施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工作。
一、统计系统人员学法用法。一是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把统计法治学习列入本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弄通学懂。二是加强本局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牟县统计局制定《2018年度学法计划》,要求局法规科牵头,多次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以实际案例为讲解内容,结合统计法律法规条例应用,进行法律知识和执法流程的讲解。三是抓好乡(镇、街道)统计中心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网上学习、法律法规培训,深入开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习统计法治活动。
二、“关键少数”人员学法懂法。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了解统计、学习统计和运用统计的能力,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中牟县统计局充分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活动契机,从全局各专业科室挑选业务精、宣讲经验丰富的同志,成立8人宣讲团宣讲统计法,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依法统计意识。
三、统计调查对象学法守法。借助各专业年定报培训机会,宣讲《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 全年不少于20课时。努力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
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开展 “5进”活动,通过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商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庄,结合“8.1《条例》颁布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节点,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效应,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