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消防支队集中约谈培训回迁安置小区消防负责人和管理人

索 引 号:071380004/2018-00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17发布日期:2018-09-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航空港区消防支队集中约谈培训回迁安置小区消防负责人和管理人

    9月14日下午,航空港区消防支队约谈辖区新港、银河办事处回迁安置小区物业消防负责人和管理人,并对这些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督促指导他们整改消除回迁小区内的消防隐患。 

    会议通报了近一阶段回迁小区消防检查情况和回迁小区存在消防设施“带病”运行、通道出口被占用、电缆井堆放杂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屡禁不止、微型消防站战斗力不强、居民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消防支队防火人员逐一讲解了这些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整改措施方法,要求办事处、村两委和物业管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积极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最后,就进一步强化回迁安置小区消防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务必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回迁小区居民楼和商业区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工作。二要迅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行动,规范回迁安置小区居民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维护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保持通道出口通畅,清理电缆井杂物并保证按标准封堵严实,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三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强化“1分钟响应,3分钟到位”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将损失降到最小。四要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既要提升办事处、村两委、物业负责人管理人和微型消防站人员的消防业务能力,也要强化回迁小区居民的消防自防自救意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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