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郑政〔2018〕18号),实施“百千企业”上云计划,推动企业利用云计算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开展支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在高新区行政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上云项目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合同并实施完成,且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二)企业上云应以提升企业发展能力、解决实际业务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将企业业务与信息化应用相结合,实现信息系统升级,促进企业业务创新、流程重构、管理变革,加速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公私混合云架构,搭建面向全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小企业可依托公有云平台,按需租用存储、计算、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应用设计、生产、营销、办公、财务等云服务。 (三)上云项目应为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流程中开展的基础设施类、管理类或业务类上云应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在带动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四)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云产生的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A类)的,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中小企业上云产生的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B类)的,应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即: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五)提供服务的云服务商参考《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第一批“企业上云”云平台服务商推荐名单及培育名单的通知》(郑工信信办〔2018〕14号)中的云平台服务商推荐名单。二、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 支持企业上云资金申请表。 2. 企业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规模以上企业提供自证材料;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员工名册(含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等信息)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企业上云方案 (1)上云项目整体方案。 (2)上云效果总结报告(通过上云前后的对比,详细全面地说明上云为本企业带来的改善和提升)。 (3)企业应用的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清单。 (4)与云服务商签订的上云业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4. 支付资金证明 (1)云服务商开具的发票。 (2)企业向云服务商付款的凭证。 5. 上云企业和云服务商共同出具对本次申报的真实性承诺书。 请企业将以上材料整理完成后,提交电子版(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部分页面需扫描盖章原件),预申报暂不收取纸质申报书。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9月2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至创新发展局。
联 系 人:王园园 电 话:0371-67984886邮 箱:gxqjfj2015@163.com地 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 2018年9月17日
联 系 人:王园园 电 话:0371-67984886邮 箱:gxqjfj2015@163.com地 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南二楼创新发展局西隔壁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