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3963/2018-003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
| 文 号:郑农小组办〔2018〕10号 | 成文日期:2018-09-17 | 发布日期:2018-09-1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农委、各开发区农业部门: 为保证郑州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有效运行,加快推进我市城乡融合特色田园乡村示范村项目建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47号)有关精神,现在全市征集具备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郑州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项目基金管理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金管理人入库原则及申报路径 1.基金管理人实行入库备案制。通过申报、尽职调查,符合条件的由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入库。 2.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 3.入库方式以项目联动为主。即由项目方选定基金公司。此外,还采取市、县(市、区)有关方面推荐、基金管理公司自荐的方式入库;对国内知名的优秀基金管理公司,由政府以及职能部门邀请入库。 二、项目基金管理人条件 项目基金管理人入库需具备以下5个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2.核心管理团队不少于2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股权投资管理经验; 3.核心管理团队曾有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经验; 4.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5.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五年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项目基金管理人入库资料 项目基金管理人入库需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管理人入库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4、核心管理团队简历; 5、办公场所情况(提供租赁协议或房产登记证明); 6、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无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组织有意向的基金管理人准备入库有关材料,要求加盖公章并扫描,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郑州市农业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郑密路38号院五楼(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曼珺 13653809780 陈 乾 18237165366 邮 箱:stjsjjbgs@163.com 附件:项目基金管理人入库申请书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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