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

  • 索引号:005294992/2018-002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9-18
  • 发布日期:2018-09-18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8-09-18
  • 废止日期
  • 大孟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

    近日,为了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调动各村党支部和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大孟镇党委决定,在全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

    在宣传大会上,大孟镇党委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党委副书记郝新颜同志本着正面宣传、积极引导,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实效、整体推动的原则,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各村党支部、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主管干部具体负责,有相应内设机构承担宣传任务,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强、写作能力好的同志专职从事集中宣传工作。

    二是严格信息报送时效。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发现的涉及黑恶行为的线索要形成纸质材料,上报镇信访办;当日无新线索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从行动之日起,每日下午4点前将线索摸排情况报到镇信访办。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逐村听取各村党支部、各有关单位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对于宣传工作落后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单位,取消平安建设年度评先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