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8-00079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动物防疫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19 | 发布日期:2018-09-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秋季防疫和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市疫病防控工作,今日上午,全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培训会议在少林国际召开。全市村级防疫员、动物检疫员、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员、各乡镇(区、办)畜牧兽医站、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牧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传达了9月18日省非洲猪瘟防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了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案。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及早落实,确保10月底前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病四种疫病强制免疫。二是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疫情监测排查,发挥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对辖区内养猪场(户)、生猪产品经营市场、冷库、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疫控中心要做好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情追溯追踪。抓好消毒灭源工作,对全市的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交通要道、养殖集中区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有效杀灭病源和野毒;加强养殖业主的防疫宣传和教育,规范防疫行为,完善防疫设施,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降低疫病风险。严格疫情报告和处置,各乡镇(区、办)和畜牧中心要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和疫情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抓早灭小,迅速扑灭。强化生猪移监管,关闭活猪交易市场,严禁从高风险区引进种猪、生猪,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和销售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猪肉产品,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加强生猪产地检疫监管,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申报检疫;动检人员依法依规实施检疫,严查不到现场就出证或隔山出证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大病死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无害化场区内外和无害化处理收集车辆的消毒灭源工作,及时登记上报处理异常死亡生猪。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养殖、运输、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全程督导,市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成立督察组,对秋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会议还就非洲猪瘟检疫检验知识及上级生猪调运规定进行了解释,就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传播途径及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