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2018年第二期)——中秋节购买月饼消费提醒

索 引 号:005295186/2018-00059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市场,监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20发布日期:2018-09-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消费警示(2018年第二期)——中秋节购买月饼消费提醒

选购月饼时应到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购买月饼。

一是对散装月饼需慎重选择,散装食品应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散装食品标签、散装食品合格证。

二是要注意标签。合格的月饼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等,并注意查看生产许可证号和有无“QS”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三是要注意保质期。根据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关规定,月饼保质期较往年缩短,保质期基本都在60天以内,还有一部分水果月饼的保质期是15天,请消费者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

四是购买时要注意看一下月饼外观是否均匀、完整、有无破损露馅、焦糊霉变等现象。

五是购买礼盒包装月饼时,还应注意过度包装与附加礼品等问题(根据2010年4月1日起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性标准,月饼礼盒的包装层数得大于三层,空隙率不得大于60%, 除初始包装外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20%),并注意开盒检查,防止出现盒内月饼与外包装不符、无月饼、少月饼等情况。

六是在网上选购月饼,最好选择正规的网络经销商和可靠品牌,消费者在收货时一定要当面验货。

七是要存留消费凭证。消费者在购买月饼后,要索取发票等相关凭证,以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申诉(投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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