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229号)政策解读

索 引 号:005271141/2018-00017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社局关 键 词:薪酬调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21发布日期:2018-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229号)政策解读为加强和改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总结近年来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229号),标志着郑州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正式建立。

为加强和改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总结近年来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郑人社办〔2018〕229号),标志着郑州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正式建立。

一、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并发布不同职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信息、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对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对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制度具体内容

每年3-6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明确的统一调查方案,以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或者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抽样框组织开展,使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开发的系统,对上年度全省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各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人工成本和各类职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数据进行调查。调查由企业填报,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社会保障厅逐级审核汇总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调查,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行业企业按季度实施定点监测。

三、发布制度具体内容

企业薪酬调查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市场或出版物等公开渠道分级向社会公开发布,每年发布一次,时间一般不晚于第二季度。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豫人社文〔2018〕144号)要求,我市要在总结试调查工作经验基础上,于2018年正式建立指标科学、口径一致、运作规范的制度,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调查和信息发布系统。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信息、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说明等

四、规范管理

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高度重视企业数据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不得违规泄露数据,严禁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调查企业要履行统计义务,负责调查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对拒不配合调查、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企业,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将企业失信信息推送至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五、数据应用

1、通过薪酬调查数据分析,为研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制定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为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撑。

2、定期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为企业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提供重要依据。

3、及时开展薪酬调查分析,通过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注册类型企业人工成本水平、投入产出等情况进行分析,为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等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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