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8-002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创建,信息专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21 | 发布日期:2018-09-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创建百家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是郑州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也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旨在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全县食品销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中牟县顺利完成了郑州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6家。2018年,中牟县再加压力,要完成创建新的8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目标。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创建方案,积极部署、深入开展工作,并认真总结2017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在2018年的示范创建工作中,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
一、宣传动员,多次筛选。
(一)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会,深入传达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意义、目标和考核标准,要求各基层所在各自辖区内广泛开展宣传,鼓励食品销售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二)基层所初步筛选。按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各基层所在各自辖区内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各食品销售单位的自主意愿,结合基层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对各食品销售单位的考量,由各基层所初步筛选出一批积极参与且综合条件较好有希望创建成功的食品销售单位,对初选单位集中开展业务培训。
(三)县局再次选拔。根据各基层所上报初选名单,县局食品流通科集中时间对所有初选食品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示范创建的考核标准进行初次检查评价,把食品安全管理硬软件综合条件较好的单位列入创建单位名单;对于距离考核标准差距较大的食品销售单位,及时告知其暂时达不到创建要求。
二、强化责任,明确到人。
(一)监管部门责任到人。县局食品流通科专门指派两名同志负责示范创建工作,各基层所负责人作为各自辖区示范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基层所要对每家创建单位安排至少一名监管人员专门负责,对各创建单位开展一对一检查指导,做好县局和拟创建单位之间的纽带,及时向创建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向县局报告示范创建工作进度。
(二)创建单位专人负责。要求各创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吃透示范创建工作精神,知晓示范店创建标准,积极配合监管人员,按时参加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和观摩学习活动等,主动自查改进,并对监管人员在检查指导过程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充分重视,克服困难,努力整改到位。
三、集中规范,不断提升。
(一)严格标准,指导到位
在各基层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有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的同时,县局食品流通科集中力量对全县各创建单位逐户进行第二轮现场检查,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市级示范店考核标准,及时指出各创建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其积极整改,不断缩小与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差距。
(二)观摩学习,交流提高
为了让各创建单位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标准有更为直观的认知,及时对照发现自身与示范店存在的差距,迅速找准方向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县局分批次组织2018年拟创建单位到2017年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进行观摩学习,学习店内布局、软件管理等方面经验,现场交流。
(三)集中培训,突破瓶颈
示范创建工作中期,多数创建单位走入瓶颈期,县局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学习,从现场检查指导中跳出来,重新学习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考核标准,要求各创建单位根据考核标准,逐一对照,从食品与非食品分区销售到散装食品标签、食用农产品标签,再到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等,全方位审视,自查不足,全面整改,严格标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管理水平。
目前,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仍在有序推进。县局食品流通科正在对各创建单位进行第三轮的逐户检查指导,与基层所、各创建单位齐心协力,共同攻克困难,不断提高标准,让中牟县的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再上台阶,顺利完成2018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