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3440027/2018-001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 | |
文 号:牟惠办〔2018〕91号 | 成文日期:2018-09-25 | 发布日期:2018-09-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十一”期间全街道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十一”期间,各类庆祝活动、商业促销活动频繁,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增,极易发生事故。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特别是在国庆节来临之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公共聚焦场所、民爆物品等是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点多面广,事故易发。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检查、强化监管,督促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病车上路,尤其是农用车载客,对各类非法营运工具坚决取缔;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实施停工整顿。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和爆炸事故。
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直至关闭取缔。对“十一”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促销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其他单位和部门也要加强安全监管,严督格监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督促检查及应急值守工作
为确保“十一”期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在节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督促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更要组织力量针对“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暗访,确保取得实效。街道安监办要对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十一”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值班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注意掌握安全动态。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苗头,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上报街道安监办。对迟报、漏报、瞒报伤亡事故,特别是由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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