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8-0012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性住房分配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住房,保障住房,分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27 | 发布日期:2018-09-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有效解决二七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0〕212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6〕11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动态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6】118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个人正常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供应比例、轮候排序依次选房原则。
二、供应对象
(一)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
(三)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个人)。
(四)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三、供应房源
二七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24个项目,分别为锦绣山河玉华园、锦绣山河玉瑞园、郑州市齐辉好邻居公租房项目、康桥美棠小区、升龙天玺一号院、升龙天玺二号院、亚星盛世雅居(二期)、锦美南华府佳苑、望江居、升龙城10号院、升龙城11号院、正商城和园5号院、亚星星苑、亚星星尚中心、锦绣家园、苇岸人家、正商城福苑、中投联合汇金城、万千世纪城、秀水湾、盛世之都、芙蓉花园三期、联合花园、联创佳苑项目(其中锦绣山河玉华园、锦绣山河玉瑞园、郑州市齐辉好邻居公租房项目、康桥美棠小区、升龙天玺一号院、升龙天玺二号院、亚星盛世雅居(二期)、锦美南华府佳苑、望江居等9个项目为新供应房源;其余15个项目房源为已分配过的和承租户退出的剩余房源),共计3331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锦绣山河玉瑞园。该项目位于双泰路南、天泰路东,现派出所门牌号为二七区庆喜路24号。共计390套,户型: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二)锦绣山河玉华园。该项目位于双泰路北、地泰路西,现派出所门牌号为二七区安泰路31号。共计238套,户型:二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三)郑州市齐辉好邻居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齐礼阎东路东、光明路南。共计54套,户型:一居室、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四)康桥美棠小区。该项目位于南屏路60号。共计142套,户型:一居室、两居室、一室一厅、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五)升龙天玺一号院。该项目位于大学路东淮河路南。共计46套,户型:一居室、两居室。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六)升龙天玺二号院。该项目位于大学路西政通路南。共计189套,户型:一居室、两居室、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七)亚星盛世雅居(二期)。该项目位于二七区长江路南、兴华南街东,现派出所门牌号为二七区长江中路127号。共计396套,户型:一居室、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八)锦美南华府佳苑。该项目位于郑航南路以南、淮南街以西。共计188套,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九)望江居。该项目位于二七区南三环南、郑密路西,现派出所门牌号为二七区环翠路140号院。共计753套,户型:一居室、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已通过装修验收,具备入住条件。
(十)其他项目剩余房源。苇岸人家剩余3套、锦绣家园剩余669套、亚星星苑剩余53套、亚星星尚中心剩余17套、升龙城10号院剩余148套、升龙城11号院剩余33套、正商城和园5号院剩余2套、正商城福苑剩余1套、中投联合汇金城剩余1套、万千世纪城剩余1套、秀水湾剩余1套、盛世之都剩余2套、芙蓉花园三期剩余2套、联合花园剩余1套、联创佳苑剩余1套,共计935套。
四、供应比例
(一)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排序,有2户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拟进行房源分配,拟分配房源为2套。此项房源供应比例为2:3331。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1:3331(资格证号属于本次正常轮候号段内)。
(三)2018年第一期之前的公租房轮候分配放弃家庭、单位(资格证号03006994以前)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784:3331。(其中放弃家庭拟分配房源781套;放弃单位3个,拟分配房源3套。)
(四)本次正常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单位申请公租房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拟对公租房申请轮候对象03006995—03009552号段内的2545户供应分配(已扣除13户货币化补贴或未通过审核家庭),拟分配房源2545套,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2545:3331。
五、供应时间
待供应方案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实施。
六、选房地点
大学中路95号,海馨静悦酒店(大学路与汝河路向南50米路西,郑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七、实施单位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八、轮候顺序
(一)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的家庭。
(三)2018年第一期前公租房轮候分配放弃家庭、单位。
(四)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单位。
原廉租保障家庭按照纳入廉租保障时间前后顺序进行轮候分配;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照资格证号顺序进行轮候分配,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被批准的人员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九、选房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时将可以供应公租房的位置、数量、户型等情况向社会公告。
(二)动态审核。在选房前,对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和单位,对其户籍、收入、住房及婚姻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三)供应选房。
1、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程序。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由申请人代表家庭进行选房。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因户型、面积等非客观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选房资格,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放弃选房的申请人,在两年内不能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剩余房源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供应。
2、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程序(包括: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的家庭)。经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原则上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和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的家庭进行优先配租。而后,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对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进行轮候选房。轮候对象在既定时间内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对象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十、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区居民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中国.二七门户网http://www.erqi.gov.cn/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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