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86/2018-0006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市场,监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27 | 发布日期:2018-09-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随着国庆节临近,购物、旅游等消费领域人气火爆,但也有少数不法经营者在节日期间,利用各种手段,设置消费陷阱,误导欺骗消费者,引发一些消费维权申诉,为保证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在此特发布国庆节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
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在无合法经营手续或流动摊点上消费。同时要理智参与“打折、购物返券、赠送、抽奖、甩卖、积分返利”等宣传方式的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价格折扣,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做出超出消费能力和实际消费需要的购买行为。同时也要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谨慎购买。
二、国庆节期间,外出旅行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和相关许可证是否齐全,还要考虑到其信誉程度。同时,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价格战”所迷惑,要理性面对较低报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和麻烦。旅游合同不可忽视,签订前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缴费后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在旅游景点购物,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并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三、节日看房看车,慎重支付定金。一些消费者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推荐下,迅速支付了定金,后因商品房地点、户型、还款能力等因素,因机动车性能、型号等因素与家人意见不统一而出现反悔退定金事件,但依据《担保法》,合同当事人单方违约,定金不能退回。“12315” 建议消费者选购大宗商品前,要反复斟酌,然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查阅相关知识,参考借鉴其他消费者意见,了解开发商、经销商的信誉,掌握拟选购的商品房或机动车相关信息后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