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湿拌砂浆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19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27发布日期:2018-09-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湿拌砂浆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

宏基混

凝土有

限公司


年产20万吨湿拌砂浆项目



登封市

卢店镇

西五司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卢店镇西五司村,项目占地面积约4200m2,主要建设建设1条湿拌砂浆生产线,产品规模为年产20万吨。

运营期:

    1、废气:水泥、矿粉、粉煤灰筒仓等粉尘,在每个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共4套)处理后、共用1根排气筒(高出仓顶3 m 、离地19 m)排放;搅拌机粉尘,设置“引风系统 袋式除尘器 排气筒(高出仓顶3   m,离地25m)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13)表2规定限值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设置砂石分离系统 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卢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采取设置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废砂石、沉淀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附件
  • 登封市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湿拌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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