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告)
2018年第8号(总第129号)
——2018年8月28日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刘啸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和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全市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坚持党建业务融合抓,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努力做到审计全覆盖,注重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议,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年来,完成审计项目100个,查出违规金额58.6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37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4.76亿元;为政府节约工程投资19.1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508条,被审计单位采纳466条,促使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14项。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交专题报告40个,工作信息151篇,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33篇。通过审计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法违纪事项30件,相关责任人46人,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1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人、开除党籍或公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5人,行政警告和记过4人。其余移送事项,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调查处理中。
2017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奋发有为总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动三大攻坚战,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财政收支又创新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继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75.2亿元,增长14.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3.4%,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支出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力度,城市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建立PPP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共落地项目10个,总投资549亿元;积极改善生态环境,拨付资金75.1亿元,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和生态水系建设,积极支持美丽乡村、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
——全面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惠民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199.5亿元,增长16.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大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全年实现脱贫949户3552人、退出贫困村23个、易地扶贫搬迁6101人。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健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实施县(市、区)直接支付电子化改革,继续清理规范银行账户,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撤销1361个;积极构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努力做好债务风险防范。
一、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税管理审计情况
市级决算(草案)表明:2017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58亿元,比上年增长4.54%。支出657.45亿元,增长10.5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5.82亿元,增长11.64%,支出95.03亿元,增长49.67%;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38.42亿元,增长27.3%。支出252.55亿元,增长17.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9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1. 组织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四环道路养护经费等6个常年性项目8735.2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2)预算支出不均衡。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45亿元,其中2月份支出17.18亿元,占全年的2.6 %;12月份支出170. 2亿元,占全年的25.9%。某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7亿元,其中12月份支出17.87亿元,占全年的32.3%。
(3)预算追加和资金分配超时限。一是根据规定,财政部门应于9月30日前办理完毕追加预算,在9月30日后仍办理追加事项125项,追加资金4.2亿元。二是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及时,93项17.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日的期限内分配下达。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不科学。一是预算编制准确性偏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35亿元,决算收入21.78亿元,少67.5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3亿元,决算收入5.4亿元,多2.0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4.02亿元,决算支出19.77亿元,少64.24亿元。二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余额过大,2017年底累计余额48.47亿元,近三年平均余额44.36亿元,未实现保值增值。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65亿元,仅涵盖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7家国有企业,未将其他预算单位监管的企业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如:有24个行政事业单位出资成立的41家企业未与原单位完全脱钩,也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5家市管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49亿元。
(6)市级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效率低。自2015年起我市陆续成立6只基金,实际到位资金117.8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24.08亿元),已决策投资项目6个,实际到位资金28.96亿元,项目投资率24.6%。个别基金资金到位率底、项目投资率低,杠杆效应发挥不好。
2.税收征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不顺畅。一是归集涉税信息仍然存在部门障碍,有些单位以本系统制定的一些“制度、规章”等条条框框为由抵触数据归集。二是涉税信息归集质量不高,存在信息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报送不及时、信息难以利用等问题。三是财政部门推动的综合治税工作,与税务部门内部利用大数据进行数据风险推送工作不对接,数据难以及时共享,未能形成征管合力。
(2)2家税务部门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各类税款7107.29万元。
(二)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情况
1.“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够严格。一是“三公”经费、会议费以及培训费控制不严, 7个单位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459.55万元;二是“三公”经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5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和培训费183.73万元、4个单位所附原始凭证不齐全30.67万元;三是公车管理方面仍然存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公车运行费用偏高等问题。
2.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一是18个单位25个预算项目,预算3.87亿元,当年未实施。二是1个单位编报专项2项,预算2762.02万元,实际列支项目7项,支付4183.86万元。三是2个单位代编下级单位预算项目29个,预算3.12亿元。
3.收入管理不严。一个专项收入3年未使用,累计资金4.53亿元结转闲置、2个单位5331.25万元资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个别单位还存在应计未计收入154.5万元等问题。
4.资金使用不合规。8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517.64万元、4个单位工会经费开支不合规85.41万元、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258.99万元,个别单位还存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384.27万元等问题。
5.资产管理存在漏洞。8个单位应计未计资产226.46万元、个别单位还存在未经批准低价出租国有资产、未及时收回财政奖补资金622万元等问题
6.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2个单位编制采购预算345万未实施采购; 5个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470.6万元;5个单位9个项目1949.05万元采购资金未编入年初采购预算;个别单位还存在项目资金6744万元未明确到具体采购项目等问题。
(三)县(市、区)财政审计情况
对2个县(市)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预算收支不真实。某县非税收入3.25亿元、某区非税收入573.49万元及拆迁补偿收入43.3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某区将收回再安排的部门存量资金3532.97万元,直接冲减政府性基金,造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不实。
2.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某县未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指标14个,资金1.19亿元,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超比例留存73.2万元。非税局专户资金结余147.17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且财政专户未按规定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3.预算管理不规范。2个县(市、区)还存在追加预算比例过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率偏低等问题。
(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审计情况
1.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先后对陇海快速通道等29个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阶段性)(见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阶段性)情况表》),一年来,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21个(见附件2:《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情况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造价。完成21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送审金额135.91亿元,审计核定金额119.23亿元,综合审减率12.3%,为政府节约投资16.68亿元。如:郑州至上街快速通道等六个BT项目跟踪审计项目送审金额72.6亿元,审减11.6亿元,审减率16%;河南省电商创业孵化基地改造装饰工程结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508.78万元,审减145.93万元,审减率28.7%;
(2)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方面还存在2个项目基建超概算6159.88万元、2个项目多付工程款或利息782.38万元、1个项目挤占专项资金309.77万元、1个项目超范围支出110.29万元、1个项目未单独设立基建账等问题。
2.轨道交通建设审计情况
截止目前,审计完成了对地铁1号线一期、二期工程、城郊铁路一期工程、调度中心、2号线一期等项目101个施工合同(标段)的阶段性结算审计工作,送审金额245.53亿元,轨道公司内审阶段审定金额218.32亿元,审减率11.1%,政府审计阶段审定金额215.86亿元,审减率1.13%,两道审计监督综合审减率为12.1%,节约投资29.67亿元。此外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前期征迁速度较慢,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工程建设,管线迁改存在结算报审迟缓,造价争议问题多等问题。
(五)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1.政府债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地方党委政府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举债冲动得到有效遏制,违规举债问题明显减少。但审计调查也反映出,隐性债务口径不明确、债务区域分布不均衡等情况,个别地方还存在举债不规范的问题。
2.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不严。1个单位违规将扶贫资金1.98亿元转入财政实体账户,截止审计日,滞留余额6947.67万元;扶贫资金1194.85万元被用于市政建设等非扶贫项目;教育扶贫资金69.78万元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8211.83万元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扶贫经费支出77.83万元未与扶贫开发项目专账统一核算。
(2)部分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由于项目推进缓慢,上缴近5年扶贫项目闲置资金7982.6万元;10个第一书记专项扶贫项目未明确资产收益方案,2个县(市)、区资金闲置300万元;易地搬迁项目存在超标准安置搬迁住房、项目进展缓慢、未公开公示等问题。
(3)未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单位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扶贫效果不佳,涉及8个扶贫项目,382.2万元扶贫资金。
(4)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数据库中有78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有37名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享受低保待遇;40名公安户籍变动(已死亡、已迁出等)人员仍在建档立卡扶贫户库中。
3.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水源治理不到位。一是饮用水源地存在9处虚报违法建筑的拆除进度、违规开设餐饮饭店、未对河岸垃圾进行清理等水质安全隐患,涉及总面积9112平方米;二是2条地表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不达标,5个污水处理厂总磷数据不稳定;有2处排污口向河道排放污水。
(2)部分生态治理工程推进不力。2个污水处理厂监测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对出水水质进行实时监管;某镇污水处理站设计方案不全面,未批先建,导致完工后不能投入使用;8个生态治理任务进展缓慢。
(3)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化利用率较低。市本级和2个县(市)共18座污水处理厂,产生再生水6.46亿吨,仅有7311.05万吨再生水被利用,利用率为11.32%。2个县(市)共产生污泥6.75万吨,其中有1.06万吨被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率仅为15.7%。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方面。3个县(市)区3个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资金3892.34万元;2个县(市)区2个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超过1年,涉及资金3.18亿元。1个区挪用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外的其他支出共计1272.44万元。某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2)安居住房分配管理方面。5个县(市)区162户保障对象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3个县(市)区27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保障性住房待遇;215人在不同辖区重复享受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多领取过渡安置费122.16万元,涉及安置住房分配指标约1.59万平方米;违规审批227名财政供养人员享受村民安置政策,涉及安置房1.95万平方米,领取过渡安置费297.76万元。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2个县(市)区2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2个县(市)区2个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一年以上的安居住房未分配; 4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就擅自施工;2个县(市)区2个项目由于决策失误、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2014年底前已开工,截至2017年底仍未建成;经抽查各县(市)区有11个工程项目存在屋顶、墙面出现开裂、渗漏等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
2.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10.44万户正常缴税的纳税人未缴社保费。
(2)有7163人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34.37万元;有5719人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57.22万元。
(3)社会保险费数据不规范,其中:身份证号重复49.67万条,缴费人识别号重复 214.55万条,社会保险费登记数据比应缴税费数据多228.84万条,多32%。
3.2016至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教育资金或资产闲置9479.81万元。其中:2个县(市)区教育专项资金长期闲置9194.78万元;2个乡镇2所学校部分教学设备和已建成校舍闲置,共涉及资金285.03万元。此外,个别薄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按时间节点难以完成薄改目标任务。
(2)一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有关教育资助政策,涉及480人资金27.8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一补”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319名贫困生17.56万元;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51人2.55万元;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85人3.4万元;高中阶段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25人4.35万元。
(3)资金管理不规范。虚增教育支出2079.14万元、9所民办学校收取学费未抵扣财政拨付的生均经费598.21万元、3所民办学校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3549.69万元。
(七)重点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1.2016年度再就业培训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就业资金支出占比较低,结余闲置大。2016年就业培训资金支出3087.7万元,其中:市本级1503.4万元、县(市)、区1584.3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13.3%和12.2%,占比较低,影响了就业培训的效果。年底结余2.42亿元,大量闲置,未发挥效益。
(2)个别县(市)、区再就业培训流于形式。存在重复培训现象,如:中原区重复742人,金水区重复298人。个别办班人数远超过规定人数,培训效果没有保障。
(3)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存在未如实申报开班备案资料、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超出资质办学、没有具体的教学安排、没有授课教师信息等问题。
2.2015至2017年郑州市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2个区开工建设的中小学建设项目和3个县(市)31个薄改项目,均存在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情况。
(2)已完工项目未通过消防验收。市区完工并投入使用的91所学校和3个县(市)31个薄改项目,均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未计固定资产。
(3)个别已完工项目配套设施不完善。如某中学于2017年7月投入使用。由于学校北边规划的郑航北街道路未修通,造成学校二楼以上无法正常供水,校内污水无法及时排放,消防设施无法使用。
3.2015至2017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检测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大宗食品抽检结果运用存在局限性,3年来,共完成大宗食品抽检4.97万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290批次,投入资金5700万元。但抽检结果不能作为食品安全执法依据,检测资金使用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
(2)对检测机构招投标不规范。某局共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18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支付财政资金4700万元。中标通知书中只标明多家机构共同中标的总金额,未明确各机构具体中标金额,抽检经费按照完成的批次和协议价核算,未约定检测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
(3)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程序和检验过程及质量缺乏有效监督,检测结果可靠性不高,存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分析报告数据存在前后不符的情况。且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食品抽检未严格履行合同购买样品的相关条款。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及移送处理书,并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我们会继续督促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市政府将于明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市政府对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认真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
市属相关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截止目前,应入库财政资金17.65亿元已入库;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5.86万元已归还;滞拨资金9.67亿元已拨付;少缴税金及滞纳金9742.15万元已上缴;管理不规范资金31.6亿元已规范管理;19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核减工程款1.44亿元,已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减(详细情况见附件3:《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清单》)。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共94项,已整改到位91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3项问题,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措施积极加以整改和规范,审计整改率97%。
三、审计建议
(一)落实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以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减少资金在中间环节的滞留,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以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为目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相挂钩,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纠偏效果,增强预算的约束性。
(二)完善相关措施,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全市政府隐性债务管理信息平台,促进隐性债务规范化管理;坚持分类应对的原则,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防范次生风险。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坚持精准施策、强化监管,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严格资源环境准入,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保障重大政策落地。一是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相关考核、管理、指导、激励机制,确保相应的制度机制与重大政策措施的目标相一致。二是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互相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方面形成合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效率。
(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进一步创新民生补贴资金的管理方式,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促进民生资金的分配和发放更加精准,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政府监督部门应将民生补贴资金的发放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指示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