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38178/2018-00018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经济效益审计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26 | 发布日期:2018-09-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新建南刘庄垃圾中转站项目,送审金额986956.14元,审定工程造价900800.36元,审减金额86155.78元。
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严加审核,确保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建设单位应加强前期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会审等工作,避免后期出现较大变更,造成造价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