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出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索 引 号:68177676X/2018-001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9-28发布日期:2018-09-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出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发〔2018〕7号)、《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郑办文〔2018〕16号),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结合实际印发《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

     《办法》规定各局委要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副职担任,其他副职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均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安委会主任由党工委书记、主任担任,安委会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党工委副书记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本级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担任,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其他班子成员及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办法》的出台对实验区从上至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设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效举措,必将有力推动实验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全覆盖,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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