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417/2018-003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28 | 发布日期:2018-09-2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9月27日,郑州豫港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市通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万宇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天邦混凝土有限公司书、郑州万荣混凝土有限公司5家企业因交通违法信息长期不予处理被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约谈。
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显示,被约谈的5家企业车辆累计违法记录量已占当前动态称重检测违法总量的三分之一,跨时最长的已超过180天。对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对这5家企业相关负责人提出警告,并在约谈会上发放解读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特别解读了第十九条关于将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内容。要求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在20天内消除违法记录,逾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