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19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29 | 发布日期:2018-09-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0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瑞祥玻璃有限公司 | 年加工13万平方米钢化玻璃、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3万平方米加胶玻璃 | 登封市东华镇马寺庄 |
| 项目主要建设年加工13万平方米钢化玻璃、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3万平方米加胶玻璃项目。 项目占地3000m2,建筑面积22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座,办公住宿楼1座。 | 运营期: 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盥洗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涂胶、封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UV光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房顶排放。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将高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 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碎玻璃集中收集后由玻璃原片厂家回收;废胶桶由厂家回收;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中空铝条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PVB中间膜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