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8-004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30 | 发布日期:2018-09-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国庆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闸蟹摊贩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雁鸣湖镇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农家餐馆及大闸蟹摊贩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技术规范指导,并设立了食品药品投诉中心,制定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及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12331、62320030,方便广大游客维护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主要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第一责任人是否落实、食品加工场所布局是否合理、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大闸蟹和其他采购食品原料是否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等几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和规范指导。对少数旅游景区餐饮单位设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无证照经营和设备设施没有相应的生熟荤素等区分标示标语等问题,国庆节期间,雁鸣湖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河南苏园酒店有限公司、中牟凌云温泉生态农庄有限公司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巡查及技术指导规范。
对农家餐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得加工制作存在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饮食安全。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还对辖区内的大闸蟹摊贩建立监管台账,签订食品安全倡议书,健全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地证明等证明材料,联合县局相关科室对大闸蟹摊贩进行食品抽验。
目前共检查经营单位23家,大闸蟹摊贩18家,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出动执法人数40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
通过此次检査和指导更加规范了雁鸣湖景区的餐饮服务行业及大闸蟹摊贩,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