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救济渠道 |
1 | (郑)食药监械罚〔2018〕14号 | 郑州山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郑州山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914101025735747000 | 张新中 | 郑州山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8日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 | (郑)食药监食罚〔2018〕44号 | 郑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素北京烤鸭(香辣味)、素野生鱼(香辣味)、素泡椒鱼(香辣味)”案 | 郑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185MA3X7DPR6F | 吕运良 | 郑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素北京烤鸭(香辣味)、素野生鱼(香辣味)、素泡椒鱼(香辣味)”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0日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3 | (郑)食药监妆罚〔2018〕2号 | 王丽爽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 | 王丽爽 | 410122198906184000 | 王丽爽 | 王丽爽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8日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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