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125/2018-0005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10 | 发布日期:2018-10-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村镇建设的通知》(郑文明办【2017】18号)的文件精神,对获得2017年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社区(村)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我区樱桃沟景区管委会西胡垌村获得省级文明村荣誉称号,福华街办事处苗圃东社区、长江路办事处五号街坊社区获得市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区财政局按照奖补资金分配情况及时拨付奖励资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