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388/2018-001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11 | 发布日期:2018-10-1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荥阳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并深刻认识到《规定》的出台,一是为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长效机制;二是统计监督职能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