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少林街道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索 引 号:K23669941/2018-001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文    号:少办〔2018〕138号成文日期:2018-10-12发布日期:2018-10-1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少林街道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根据《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登办〔2018〕50号)精神要求,为加快我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符合我处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带动整体提升。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

(二)注重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综合提升山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三)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探索形成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2018年在全处所有行政村实施以“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达到《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标准》。全处7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全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完成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形成长效管护机制。结合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完成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任务。

2019年,建立成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全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管护长效机制,全域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村(居)委会要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四个环节”(即: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常态治理。在所有行政村按照不低于人口总数2‰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农村保洁员管理考评制度,对保洁员实行动态管理。设定的办事处、村公益保洁岗位,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各村(居)委会要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数量符合要求、日常运行正常。建立健全“户投放、村收集、办事处转运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2019年年底前,全部达到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达标验收标准。

牵头站所:爱卫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9年,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站所:爱卫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3.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团队运作、强化监管考核”的运行机制,实现管干分离。

牵头站所:爱卫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4.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进地膜回收加工利用,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农村生产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

牵头站所:农办

责任领导:靳宏乐、赵瑞平

5.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处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牵头站所:爱卫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二)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1.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的问题。2018年,完成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

牵头站所:规划所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2.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

牵头站所:水站

责任领导:靳宏乐、赵瑞平

3.开展乡村河道水域整治。组织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对全处所有水域以及河道、水库、沟渠、涵闸、坑塘等水利工程岸线和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自然功能,改善和保护水环境,基本达到“水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水中无阻水障碍物、堤岸无垃圾”。认真落实“河长制”,落实常态化保洁管理。

牵头站所:水站

责任领导:靳宏乐、赵瑞平

(三)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改造。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的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它改厕模式。结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同步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水冲式无害化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学校、卫生所(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2019年基本实现全处所有行政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

牵头站所:爱卫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科学选择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要求,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探索建立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机制,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长效落实。

牵头站所:爱卫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推广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牵头站所:畜牧站

责任领导:靳宏乐、赵瑞平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镇容镇貌

1.提升农村道路建管水平。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组道路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公路边沟以外和乡村道及两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有条件的村实现通组通户硬化。

牵头站所:路站

责任领导:贾颖舟

2.提升村庄绿化亮化水平。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按照方便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安装照明设施,实现村庄出入口、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有照明设施。建立村庄亮化管护机制,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积极推广普及节能灯具,发展太阳能、风能联体路灯。

牵头站所:林站、爱卫办

责任领导:靳宏乐、赵瑞平、卢宏斌、王遂芳

3.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结合各村不同地域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着力提升农村村容村貌。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牵头站所:规划所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4.开展村庄地上空间整治。组织开展清除露天旱厕、简易茅厕、废旧禽畜舍、废弃旧房和私搭乱建活动。规范改造影响安全及景观的供电、广播、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推进空心村治理,整治农村院落,打造提升“美丽庭院”(摆放有序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风尚和谐美),把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改造成菜园、花园、树园、游园,修复或拆除没有保护价值的老旧民居,利用街头(街心)小公园、文化广场等活动场所,打造村庄景观节点,注重留足村庄公共空间。

牵头站所:爱卫办、土地所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积极推进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2020年年底前,实现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加强村镇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牵头站所:规划所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牵头站所:规划所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牵头站所:爱卫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王遂芳

(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乡风文明培育。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组文化墙,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乡情村史、村规民约、家风家训、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宣传本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好人好事,营造浓厚的乡风文明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评选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公婆等,选树一批当代乡贤典型,培育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结合实际开展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活动。

牵头站所:宣传办

责任领导:贾颖舟

2.加强村级组织管理。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健全村级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村务公开,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引导和行为约束机制,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牵头站所:组织办

责任领导:卢宏斌、李晓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办事处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督导和综合考评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墙体标语、宣传横幅、宣传版面、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治理垃圾良好氛围。建立垃圾治理微信工作群,及时反映各地工作进度,发现好的典型,曝光负面典型。

(三)强化资金保障,注重多元投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办事处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要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要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四)强化分类推进,开展示范创建。环境整治村要积极争创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要积极创建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结合省、市级卫生村创建和“人居环境红旗村(社区)”争创活动,建立表彰激励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成果。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路,带动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机制保障,严格督导考核。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例会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工作研判会议,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办事处党政办、督查办、纪工委、财政所、爱卫办、农办、宣传办等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对各村(居)委会推进情况开展1次督查,并通报排名。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根据日常督导和集中考评结果,对年终考核成绩靠前的村(居)委会进行表彰奖励。对每季度考核最后1名的村(居)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对年终考核排名后1位的村(居)委会,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标准

      2.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

      3.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

登封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标准

 

一、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标准

1.道路沿线拆迁地段及空闲地段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培土到位。

2.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槽、无粉尘、无散落沙石。

3.道路路面、边沟无白色垃圾,视野范围内无悬挂物(包括软体条幅),无乱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4.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混合垃圾。

5.道路沿线绿化完好,视野范围内无杂物,无碎砖乱石。

6.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道路两侧广告、标语设置规范、维护及时,有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美丽乡村等工作宣传内容。

二、河道环境卫生标准

7.执行卫生保洁制度,定期打扫,小道护坡绿化带整洁。

8.水面无大于1平方米的漂浮物,主要桥梁、通道视野范围内无漂浮物。

9.无影响排涝的障碍物,没有未经批准的污水排入。

10.无违章建筑、违法搭建,无“十乱”现象。

11.河道岸坡及周边无垃圾积存,排污口、水闸、桥梁、河埠等附属设施周边区域的废弃物、堆积物等杂物清理到位。

三、村庄环境卫生标准

12.村庄道路沿线拆迁地段及空闲地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培土到位。

13.村庄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槽。

14.村庄道路路面、边沟无白色垃圾,视野范围内无悬挂物,无乱涂乱贴乱画现象。

15.村庄道路路面无粉尘、无散落沙石。

16.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混合垃圾。

17.河道、沟渠、水库两侧及周围无飘浮垃圾。

18.村庄道路沿线视野范围内无杂物,无碎石乱砖。

19.村内主次干道、巷道干净整洁有序,房前屋后、河道沟渠无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及漂浮物。

20.村内无污水横流、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21.村民房前屋后无杂物、杂草、碎石乱砖。

22.村内配备有足够的垃圾收集容器。

23.村内垃圾定时收集,定时转运。

四、农户庭院卫生标准

24.院内地面无裸露黄土,无污水,无污物,做到翻盆倒罐无积水。

25.墙壁干净,无乱写乱画,无乱挂杂物等现象。

26.院内窗台、房顶,无乱堆乱挂现象。

27.农家肥堆放有序,无散养家禽家畜(圈养)。

28.门前、院内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

29.做到“四勤”(勤开窗通风、勤拆洗被褥、勤换洗衣物、勤洗澡理发)。

30.加强消杀,降低蚊蝇密度。

五、农户厕所卫生标准

31.厕所有顶,有墙,有门,有帘,有防蝇设施。

32.厕所地面干净,无污水,无积尘,无蛛网,无蝇,无蛆,便池干净无污垢,基本无异味。

33.厕所墙壁干净,无乱刻乱画。

六、农户厨房卫生标准

34.厨具餐具干净,无污垢。

35.有通风设施,顶棚无污垢、无积尘、无蛛网。

36.排水管道通畅,地面干净无污水。

37.有防蝇、防鼠设施。

七、农户室内卫生标准

38.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楼道无积尘,无蛛网,无杂物。

39.地面干净卫生,做到门有帘,窗有纱。

40.基本做到无蚊蝇。


附件2: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

 

一、农民住房安全标准

1.村内农户居住房屋无危险点、无安全隐患,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有所居。

2.新建农村住房符合抗震防灾等设防要求。

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标准

3.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达标。

三、农村用电安全标准

4.农户供电可靠率达到99.5%以上。

5.种粮大户粮食生产用电有保障。

四、垃圾收集处理标准

6.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每间隔50米左右设置一个垃圾箱;其它村庄建设容量满足需要的垃圾池(房)。

7.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人口集中区设立垃圾中转站;村级配备满足使用的垃圾清运车,乡(镇)配备满足使用的大型垃圾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大型垃圾运输车标识明显。

8.垃圾收集设施保持完好,外观整洁,内存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外溢,周边无散落垃圾,夏季对垃圾箱定期灭蝇。

五、污水收集处理标准

9.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保持整体美观,排放畅通,所有住户、企业、商户及公共单位污水无向街道、河渠、田间直接排放的现象。

10.万人以上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其它村庄或靠近河道、水库、景区分散居住的村庄建设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等简易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标准要求。

11.积极推进旱厕改建工作,对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实行沼气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六、村庄环境清洁标准

12.村内企业、住户建筑施工管理有序,不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施工建材不造成道路堵塞、污染。

13.村内断树残枝、残墙断壁和倒塌的危房及时清理、整修,消除安全隐患。

14.家畜家禽实行圈养,畜圈舍清洁卫生,无露天粪坑。

15.村庄建立环卫保洁队伍,每100-2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10-15户建设1个垃圾收集点,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村内明沟、坑塘、排水沟渠、路边、田地内无垃圾积存,无焚烧秸秆现象。

16.村内建筑物墙体整洁,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等现象。

17.村内设立有规范的便民公示栏和环境卫生宣传栏。

18.各类标识牌整齐规范,无违章建筑。

19.主街道无乱停乱放、店外经营、马路市场。

七、长效机制建设标准

20.县级人民政府将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并列入当年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乡镇政府设立环卫管理专门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1.行政村成立环境维护管理组织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洁人员、污水管理及村容村貌管理人员按不低于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人口较少的村庄可适当提高比例,以满足日常管理需要。

22.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有稳定经费,采取村自筹、社会支持、县乡发放补贴的办法筹集,县乡财政结合本级财力水平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23.各种制度在村庄适合位置公示。


附件3: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

 

一、道路硬化标准

1.村庄主次干道通畅,通组通户道路硬化,村内道路形成路网,群众出行无障碍。

2.居住人口较多社区或村庄通公交(班车),在路面条件允许、保证行车安全、符合群众出行习惯的情况下,有序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

二、环境净化标准

3.村庄道路两侧有雨污水管道或沟渠,配套建设集中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雨污水分流系统。污水原则上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污水处理设施满足需要,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荐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垃圾收集、倾倒和处理设施设置合理、运转良好,能够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

5.无水冲条件的农户厕所大部分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公厕全部改建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6.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

7.通过建设沼气改造厨房,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沼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入户率达到50%以上。

三、村庄美化标准

8.房屋及墙体外立面美化工程。对村庄空间外观影响视觉的外墙和屋顶等全面美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清除屋顶杂物,拆除屋顶违法或不雅搭建物,规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的安装,遮蔽或美化处理屋顶空调等设备,屋顶与墙面色彩协调美观。

9.线杆美化工程。对电力线、广播线、电视线、通讯线等村庄内及周边线杆实施整理,尽量做到管线入地或确保线杆树立和线路拉设走向规范,能并杆则并杆,能隐蔽则隐蔽。

10.村庄绿化工程。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50%以上,道路、庭院、村中空地和村周边宜林荒山全面绿化,见缝插绿,绿化树种搭配合理,常绿树种和花灌木所占比例在20%-30%之间,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

11.道路亮化工程。村庄主次干道路灯设置间距合理,规格统一,美观整齐。

12.房前屋后美化工程。清理空心院落,改造为活动场所或绿地;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违章和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建筑物;农户庭院和村内杂物集中堆放,不得占道和有碍观瞻。

13.公共场所美化工程。对公共场所美化提升,设计和铺设材料尽可能体现农村风情;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村民休闲场所。

四、乡风文明标准

14.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5.有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能较好发挥作用。

16.农民生活方式健康、文明,无封建迷信活动。

17.村民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尊老爱幼。

18.每年开展一次卫生先进户、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和好婆媳评选活动。

19.村民法制观念强,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