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药械监管 保障百姓生命安全

索 引 号:06526842X/2019-000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12发布日期:2018-10-12
体    裁生效日期:2018-10-12废止日期
加强药械监管 保障百姓生命安全

为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商都路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近期在辖区内开展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中,该所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采取点面结合形式对辖区内卫生院、诊所、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一是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存放是否做到隔墙离地,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是否做到分类分柜摆放,购进验收记录、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计算机管理系统运行状况;二是严查销售不合格药械行为,详细查看柜台、货架上是否陈列过期产品,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是否在阴凉柜储存陈列,检查不合格药品专区和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了解过期产品报废情况;三是严格查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购进渠道,严禁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和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经营和使用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检查发票等购销票据是否齐全,核实购销中证、票、账、货、款是否一致,是否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经营资质、销售人员资格。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家、医疗机构4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2家,发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整治力度,保障辖区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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