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按照《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郑政办〔2017〕112号)的有关要求,2018年5月以来,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估标准、市人社局对照条件认定,并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将郑州市2018年度首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拟认定人选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人选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对匿名反映一般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若所反映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入选,将取消相关人员的认定资格。
2.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3.监督电话:0371-67188865(市人社局纪委)
67170238(市人社局专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