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679485648/2018-00017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就业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关 键 词:就业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16发布日期:2018-10-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组织参加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参加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的通知

实验区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方案》(郑政办明电〔2018〕224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实验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将《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报名。

 

                                                                                                                                                2018年10月16日

 

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深入实施,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方案》工作部署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和调动各行业人员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展技能风采 铸郑州工匠”为主题的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与职业(工种)

按照《2018年度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竞赛场地考察情况,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10个市级一类竞赛和10个市级二类竞赛,对参赛规模不符合规定的竞赛,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取消。

市级一类竞赛的10个职业(工种)分别为:服装制作工、汽车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叉车司机、中式烹调师、电工、茶艺师、数控车工、砌筑工、焊工。

市级二类竞赛的10个职业(工种)分别为: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工艺品雕刻工、眼镜定配工、手工木工、3D打印技术、化妆师、无人机飞手。

二、竞赛标准和试题

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应按照国家高级职业(技能)标准设置竞赛项目和组织命题。

竞赛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均实行百分制。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理论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双合格”。

理论知识试题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公布的各职业(工种)竞赛规程试题集组织专家命题;实际操作试题根据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公布的技术文件命题。

三、参赛对象和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符合竞赛有关要求的在岗职工及在校生。

(二)报名方式

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组织本辖区职业技能竞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市级竞赛。

四、表彰奖励

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2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团体奖评选办法

原则上各竞赛职业(工种)均进行团体奖评选。参加团体奖评选的参赛队应有不少于3名以上参赛选手。团体成绩取参赛队中总成绩最高的3名选手的总成绩之和。

六、专家、裁判、仲裁确定办法

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的专家、裁判、仲裁人员由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委派、颁发聘书。

七、其他事项

(一)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一类、二类竞赛活动安排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二)各竞赛职业(工种)技术文件可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三)竞赛活动开始前,竞赛规程编制专家组长在竞赛场地对发布的技术文件进行解读,并回答参赛队提问。

(四)竞赛现场应在竞赛活动开始前1周内,安排每名参赛选手进行适应性训练。

(五)各参赛队、专家可结合国家职业标准、生产工作、业绩考核、技术革新、竞赛活动等实际情况,就完善竞赛规程提出意见建议。

八、工作要求

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应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选拔参赛选手应严格标准。各县(市、区)应按照规定成立竞赛工作领导机构,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严格甄选,选拔真正优秀的技能人才组队参加市级竞赛。

(二)竞赛活动方案应科学可行。各竞赛承(协)办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活动方案,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模板、指导审核。竞赛活动方案应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财力,合理编排时间,对竞赛过程进行优化设计和组合,确保竞赛顺利实施。

(三)竞赛活动程序应规范透明。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赛规程执行,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公开非保密赛事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除设立监督组加强自我赛事监督外,还应自觉接受裁判、选手的参赛监督,在不影响竞赛公平、不泄露涉密信息的情况下,尽量“开门办赛”,接受群众监督。

(四)竞赛过程应公平公正。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承办、协办单位应积极为全体参赛选手创造平等的竞赛环境和竞赛条件;参赛单位应公平竞赛,选手应自觉遵守竞赛规则;竞赛工作人员、裁判(专家)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

联 系 人:张磊  86552325

邮    箱:jycjc2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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