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22/2018-000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19 | 发布日期:2018-10-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做好宗教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做到安全警钟常鸣,防范于未然,市民宗委依托各乡镇网格下沉人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安全工作,指导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各乡镇网格下沉人员要求宗教场所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突出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宗教财产和信教群众的生命安全。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积极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治安巡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利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非法、违法及邪教活动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