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食药监管局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6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0-19
  • 发布日期:2018-10-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食药监管局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

    9月中旬起,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2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4家,药品使用单位34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5份。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该局把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成立了中牟县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对于药品经营企业,凡是未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及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凡是存在挂靠、走票、设立“库外库”储存或采取承包挂靠的方式经营的,从没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买中药饮片,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证书》,并立案调查;凡是外购中药材、中药饮片擅自加工、分装销售,或与黑窝点勾结制假售假等行为的,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在使用环节,医疗机构凡是未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及该批次产品的纸质检验报告书,未按有关规定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未收集有关销售人员信息的,责令立即改正;凡是发现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的中药饮片,从中药材专业市场或其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规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的,没有遵守中药饮片炮制有关规定炮制饮片的,依照《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有力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激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保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技求指导,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通过检查,未发现无许可资质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活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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