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41/2018-003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0-22 | 发布日期:2018-10-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登记备案材料
(一)备案人员应向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河南省中医确有专长登记备案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从事中医专长实践满5年的证明性资料,包括2018年之前取得的乡村医生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助理)、职称证书、所在工作单位的证明、所在辖区医疗机构的证明等;
4.中医医术专长的综述:应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须包含禁忌症、毒副作用)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二、时间安排
(一)拟参加首次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
1.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 10月15日-10月30日
申请人向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提交登记备案材料(材料一式3份)。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登记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在走访调查核实后,将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和《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医师资格考核人员登记备案信息汇总表》于11月5日前报郑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复核备案。
2. 郑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复核:11月5月-11月10日
郑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对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的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复核,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申请人信息,并将《汇总表》报省中医管理局备案。
(二)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郑州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复核时间为7月1日-7月20日;7月20 日前报省中医管理局备案。具体要求同拟参加首次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申请备案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