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环保局关于登封市非晶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20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23发布日期:2018-10-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环保局关于登封市非晶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民康实业有限公司

登封市民康实业有限公司登封市非晶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期)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北环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东北角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202128.69m2,总建筑面积163748.29m2,共建设10栋建筑,包括5栋1F厂房、2栋3F厂房、1栋2F服务楼、1栋5F实验楼、1栋5F科研楼。

项目施工期扬尘治理设置责任标志牌;施工场界四周设置围挡、易扬尘物料遮盖、进出口地面道路硬化、持续洒水降尘;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固废日产日清;大风严禁土方挖填;现场禁止混凝土搅拌;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设置专职保洁人员等。施工机械与车辆尾气:避免车辆超载、定期对机械进行检修。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临时冲洗槽(5m3)及沉淀池(5m3)收集轮胎冲洗废水,生活废水进入临时化粪池(不小于10m3),定期抽清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期噪声治理: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工地四周设围挡;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设置在远离南侧位置);加强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现场设置临时堆放场地集中堆存,并在建筑物周围设置防护网;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根据要求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有效容积30m3)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噪声处理设置限速和禁鸣喇叭标志及隔声顶棚隔声降噪,对公建设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运往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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